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將人打成輕傷被取保候審的孫某對派出所的處理不滿,遂撥打市政府熱線,稱要帶炸葯炸派出所。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終審以故意傷害罪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2年。
  丰台法院查明,2013年3月11日晚10時許,50歲的孫某伙同他人因瑣事與受害人呂某發生口角,孫某等人將呂某打成輕傷。經調解,涉嫌故意傷害的孫某一次性賠償呂某經濟損失5000元。
  同年6月21日,孫某被取保候審。9月5日下午,對派出所的處理有意見的孫某撥打市政府熱線“12345”,編造攜帶炸葯炸派出所等虛假恐怖信息。
  丰台法院認為,孫某伙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其編造爆炸威脅等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年,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
  孫某不服上訴,二中院審理後維持原判。  (原標題:男子打市府熱線稱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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